东南网-海都报闽南版3月14日讯(记者 黄颖 通讯员 陈晓娟)近日,诏安华林御景小区开发商因违规向购房者收取水、电表安装及开户费,被诏安县工商局处以11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今年初,诏安县工商局接到华林御景三名业主投诉,称小区开发商交房时,向业主收取水、电表安装及开户费,每户1080元。
执法人员调查发现,2011年2月至12月期间,开发商违规向已交房的67名购房者收取水、电表安装及开户费,至案发共收取72360元。
执法人员表示,房地产开发商在售房时,就应将供电、供水的建设费用列入商品房销售价格,不得向购房者另行收取。